久吾高科:关于公司与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3047 债券简称:久吾转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汇博机器人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博”)签署《膜管制造智能工厂设备总包项目订
货合同》,合同金额共计2,618万元。
广东汇博系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71462.OC,以下简称“汇
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汇集团”)持有汇博股份39.52%的股份,因此公司与广东汇博均为德汇集团控制
的下属企业,同时,公司董事陈晓东先生担任汇博股份董事,故广东汇博为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东汇博
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东先生、贾健先生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中路 40 号之一 A1 厂房(住所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秦磊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0718963859
经营范围: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的开发、销售、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自动化设备、机器人设备的安装、装配;计算机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销售:仪器、仪表、电气元件、办公自动化设
备、计算机软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汇博净资产 11,866.85 万元,2019 年度广东
汇博实现营业收入 11,408.48 万元,净利润 1,083.47 万元。
广东汇博系汇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德汇集团持有汇博股份
39.52%的股份,因此公司与广东汇博均为德汇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同时,公司
董事陈晓东先生担任汇博股份董事,故广东汇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广东汇博的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需方(甲方):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二)采购产品名称及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总金额(元)
1 智能制造生产线 22,716,700.00
2 MES 系统 3,463,300.00
合计 26,180,000.00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南京江北新区
(四)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验收以技术协议中验收标准为准,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确认标准执行。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预付款;
2、第二次付款:供方完成产品生产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需方核实,需方核
实无误后完成全部产品的发货,在收到需方收货人员签发的送货单正本后支付合
同总额的 20%货款;20%货款到账后,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3、第三次付款:产品经验收合格,收到需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签发的
《性能验收合格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25%验收款;
4、第四次付款:余款 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5、结算方式:现汇;
6、发票与合同原件用 EMS 或顺丰速运寄至需方指定地点,发票及合同在寄
送过程中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 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东汇博向公司支付了本次交易的招标保证金
30 万元,除前述保证金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广东汇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获得
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
议该事项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与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
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采取市场化
方式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
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 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董事会材料、独立董事意见及关联交易
协议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广东汇博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