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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3047            债券简称:久吾转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吾高科”)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
较低的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任
一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25,00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201 号《关于江苏久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10 万股。根据发行结果,最终发行股数为

1,61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7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52.64 万元,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5,419.0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中汇会验
[2017]067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结余(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895.59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尚未使用完毕。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25,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5,4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 万元后的金
额 24,7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存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
其他发行费用 192.3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07.66 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
验[2020]0621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
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预计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是按工
程结算进度支付,部分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将在项目竣工后分期支付。为合理利用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
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总额不得超过 25,000 万元。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

工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会
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3、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等会议材料。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1、久吾高科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
行;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公司以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

    4、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久吾高科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有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