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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立玮)2020-04-2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立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

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 2019 年度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一、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其中:应当出席次数                10
                        亲自出席次数                  10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二、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其中:列席次数                1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控股

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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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19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与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与连云港久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项目联
合申请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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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别人就《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19 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
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并对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

    五、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保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

    注重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亲自实践不断加深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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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和理解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郭立玮: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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