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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机构简称:久吾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 38674773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哲磊                   联系电话:021- 3867794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翼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
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
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
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不适用,已于上市
审计部门(如适用)                                                       前设立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不适用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不适用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
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每月核对募集资金对账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
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
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行业动态;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有关三会文件、
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用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翼             朱哲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