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2021-05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047 债券简称:久吾转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公开
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共计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
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 254 万张,共计募集资金 25,4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88 号”文同意,可
转债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截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 700.00 万元(含税)后的金额 24,70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存入公司江苏银行南京浦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8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 30.00
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 万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 23.58
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04.28 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0]4583 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
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
29,625.38 24,558.17
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
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
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为
1,685.03 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额 1,427.36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497.98 万元(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将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500.00 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
毕。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期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实
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
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已将“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
整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558.17 万元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前投入完毕,故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根据《指引第 2 号》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
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12 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52.5 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
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
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
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
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
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