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1-20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久吾高科
股票代码:3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和路 55 弄 8 号 3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 366 号 8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拥有权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久吾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3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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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久吾高科、上市公
指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
指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汇集团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签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署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
并于创业板上市交易的 25,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可转债、久吾转债 指
债券(债券简称“久吾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047)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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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和路 55 弄 8 号 301 室
3、法定代表人:薛加玉
4、注册资本:6,6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307252Y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产业投资,科技创业投资,企业购并,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对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及其
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1 年 4 月 23 日至不约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汇集团为上市公司久吾高科的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汇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薛加玉 63.64%
魏冬 21.82%
陈晓东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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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比例
孔刘柳 5.46%
合计 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汇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在信息披露 长期居 在上市公司任
姓名 性别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义务人任职 住地 职
的居留权
董事长、法
薛加玉 男 中国 上海 否 无
定代表人
董事、总经
魏冬 男 中国 上海 否 无
理
陈晓东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无
李荣昌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贾健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徐红艳 监事 女 中国 上海 否 监事会主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久吾高科 32,000,000 股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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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股
份、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拥
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及权益比例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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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00 31.1818% 32,000,000 26.0922%
其中:无限售条
德汇集团 0 0 32,000,000 26.092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31.1818% 0 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德汇集团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20,000,000 股,
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1818%,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持股数量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增加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414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6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14.00 万股增加至 10,262.40 万股,
德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000.00 万股增加至 3,200.00 万股,持股占比仍为
31.1818%保持不变。
2、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共 293 万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62.40 万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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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至 10,555.40 万股,德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31.1818%被动稀释至
30.3162%。
3、持股比例因公司回购并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未
解除限售的股份被动增加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并注销了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3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0,555.40
万股减少至 10,552.40 万股,德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30.3162%被动增加至
30.3249%。
4、持股比例因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被动稀释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久吾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进入转
股期,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停止转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深交所摘牌,
在此期间,“久吾转债”累计转股 13,996,812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119,520,812
股,德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26.7736%。
5、持股比例因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1,212 股,新发行的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19,520,812 股
增加至 122,642,024 股,德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6.7736%被动稀释至
26.0922%。
本次权益变动后,德汇集团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32,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0922%,较本次权益变动前下降了 5.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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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32,000,000 股,不存在股份限售、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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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
卖久吾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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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
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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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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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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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久吾高科 股票代码 300631
中国(上海)自由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德汇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贸易试验区川和路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55 弄 8 号 301 室
增加 (注 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注 2)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注 3)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20,000,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1.181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32,000,0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26.092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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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不适用 (注 4)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
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
2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薛加玉先生。
3
注 :其他权益变动方式包括:持股数量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而增加;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因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被动增加;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因公司发行新股被动稀释。
4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
上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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