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2,540,000 张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254,0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288 号”文同意,可转债 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扣 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 元(含税)后的金额 247,000,000.00 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存入公司江苏银行南京浦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773.58 元(不含税),律师 费用 300,000.00 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49.05 元(不含税),资信评 级费 235,849.05 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042,830.19(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581,698.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 1 《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1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1 年度,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备注 江苏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31080188000153325 募集资金专户 5,069,851.63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 年 度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额 1,427.36 万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2.44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08.17 万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1 由于江苏银行内部业务结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由江苏银行南京浦口支行调整为江苏银行南京 江北新区支行,银行账号保持不变。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作为江苏银行南京浦口支行与江苏银行南京江北新 区支行的直属上级机构,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 11,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 23,506.99 万元(含尚未归还的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 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计 506.99 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2,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 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000.00 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 3 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只能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本次投资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情况如下: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元) 保本浮动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3 期 6 个月 B 50,000,000.00 益型 保本浮动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智安盈系列[348]期收益凭证 30,000,000.00 益型 保本浮动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2 年第 1 期 6 个月 B 40,000,000.00 益型 合计 120,000,000.00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 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4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久 吾高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吾高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久吾高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58.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8.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7.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3)=(2)/ (含部分 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1)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 否 24,558.17 24,558.17 208.17 1,777.97 7.24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项目 考虑募投项目所在园区未来环保政策收紧的预期,公司拟将“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化 工园区,因此,公司决定调整本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建设地点,待相关条件具备时,公司将 及时履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558.17 万元于 2022 年 12 月前投入完毕。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召开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427.3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1、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 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23,506.99 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理财及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余额计 506.99 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7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钱 健 邓 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