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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6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届满,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吕伟先生、郭立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满
6 年,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党建兵先生、范克银先生、李
荣昌先生、秦鑫先生、程恒先生、侯世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对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资料的核查,我
们认为上述 6 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届满,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吕伟先生、郭立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满
6 年,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红先生、朱玉华先生、王兵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对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资料的核查,我们
认为上述 3 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
害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   伟(签字):




    郭立玮(签字):




    陈   红(签字):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