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藏久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
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
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信宁银最保字第00137号),为全资
子公司西藏久吾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主合同约定中信银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主合同项下4,0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的本金
以及相应利息等其他费用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在公
司审议的担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
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担保合
同的主合同。
6、保证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
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
权。
7、最高保证额度: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00万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
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
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8、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9、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25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5.97%。公司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68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4.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债务逾期对应的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
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