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2-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莆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荣辉 联系电话:0755-23619561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能清 联系电话:0755-2395384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前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均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8 月 28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套期保值业务规范、股权激励、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内幕信息管理、股份减持新规、募集
资金管理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
林文坤先生二人以及其亲属林文美、王文 是 不适用
龙股份锁定的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林瑞梅、林文坤、姚聪、吴晞敏、余 是 不适用
志伟、崔玉梅、杨元勇股份锁定的承诺
3.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林瑞梅、林文坤、姚聪、吴晞敏、余志伟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4.公司股东恒信宇投资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信泽
是 不适用
创投股份锁定的承诺
6.恒信宇投资的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稳
是 不适用
定股价的承诺
9.董事、监事、高管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林瑞梅、林文
是 不适用
坤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1.恒信宇投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承诺
14.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
是 不适用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
林文坤、恒信宇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函
1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
是 不适用
林文坤承担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1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
是 不适用
林文坤劳务派遣相关问题的承诺
19.发行人承诺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后
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是 不适用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荣辉 刘能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