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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
  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控股股东林瑞梅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6,123,387 股)给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
  马悦享红利 1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02 号私募基金”),并与 102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拟
  转让期间为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
  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近日,公司收到林瑞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瑞梅
  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 102 号私募基金转让 5,879,100 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2%。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公司总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时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林瑞梅 102 号私募基金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3 日        9.71   4,144,500     1.35%

林瑞梅 102 号私募基金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24 日        9.75   1,294,600     0.42%

林瑞梅 102 号私募基金 大宗交易 2022 年 6 月 13 日           8       440,000   0.14%

                            合计                                5,879,100     1.92%


         2、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后林瑞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
  情况
                       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                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直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林瑞梅                63,816,022            20.84%      57,936,922            18.92%

林文坤                69,541,491            22.71%      69,541,491            22.71%

15 号私募基金          5,985,000             1.95%       5,985,000             1.95%

102 号私募基金                   0              0%       5,879,100             1.92%

    合计             139,342,513            45.51%     139,342,513            45.51%

  注:若上表中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林瑞梅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
  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102 号私募基金通过本计划受让的公司股票将与林瑞梅女士的持股合并
  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林瑞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