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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莆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6,169,35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308,467.80 元(含税)。2021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9.00%。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987,736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06,169,356 股减少为
305,181,620 股。
    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05,181,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16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45145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3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16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99                       林瑞梅
         2           02*****254                       林文坤

         3           06*****391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
                                             晓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08*****315            吉安奥沣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           08*****478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
                                        马悦享红利 1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
   咨询联系人:张金燕
   咨询电话:0592-5625818
   传真电话:0592-56258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
实施时间的文件。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