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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莆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能清                     联系电话:0755-23953842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荣辉                     联系电话:0755-236195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及具体项目
                                      投入进度影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露文件一致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8)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
                                         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
                                        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林瑞梅、
                                              是            不适用
林文坤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奥沣捷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一致
                                              是            不适用
行动的承诺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时填补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林文坤关
                                              是            不适用
于摊薄即期回报时填补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不适用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