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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光
莆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71,363,368 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69,507,997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3 元,共计募集
人民币 1,030,803,595.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40,135.80 元,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376,822,249.9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人民币 28,315,005.68 元,上述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 008413 号”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公司已完成置换;
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16,162.76 元,期末已购买且尚未
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533,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0,719,457.62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17,663,459.7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6,822,249.90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32,194,638.08
          本年度使用金额                                          26,916,162.76
减:本年度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533,000,000.00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                                              27,461,926.73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5,416,321.0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0,719,457.6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自贸试验区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
公司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厦门   632362476       1,019,192,240.84     260,732.43    活期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3515019821010
公司           份有限公司厦门                         ---          65,146,024.65   活期
                                0003004
               高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929037948104
公司                                                  ---              ---         活期
               限公司厦门分行   06
               中国民生银行股
厦门光莆照明
               份有限公司厦门   632353231             ---          65,677,777.78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厦门光莆照明                    4100023029200
               份有限公司厦门                         ---              ---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252635
               自贸试验区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4100023029200
公司           份有限公司厦门                         ---           9,634,922.76   活期
                                252484
               自贸试验区分行
             合计                    ---        1,019,192,240.84 140,719,457.62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初时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1,019,192,240.84 元,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的差异为 1,528,781.13 元,该差异为初时存放
金额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766.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91.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682.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否           48,046.12     48,046.12     2,315.54         5,975.22   12.44    不适用(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 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
                                        否           10,597.70     10,597.70        25.91           40.01     0.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 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13,122.53     13,122.53      350.17          1,666.99   12.7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1,766.35    101,766.35     2,691.62        37,682.22   37.03        ---           ---         ---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
                                 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况
                                 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 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7,371.95 万元,其中 53,3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 14,071.95 万元存放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中,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53,300.00 万元未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份,募投项目“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 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
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
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7789 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光莆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莆股
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会议
等多种方式,对光莆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询问募集
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投产项目效益情况;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
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投产项目的销售合同,并观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
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
关管理制度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光莆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