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起到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 19 项议案,具体召开情况
如下:
序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号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2022 年 4 第四届监事会 案》;
1
月 21 日 第五次会议 7、《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4 第四届监事会
2 1、《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第六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第四届监事会
3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
月 25 日 第七次会议
期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 10 第四届监事会
4 的议案》;
月 23 日 第八次会议
3、《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四届监事会
5 1、《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月 13 日 第九次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存在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
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
关财务规章制度,2022 年度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收购情况,亦未发生其他重大出售资
产情况。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8、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公司需回购注销 101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
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2023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忠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
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的监督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开展调查
研究;持续完善监事会建设,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运作。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