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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2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内容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在
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名杨良志先生、曾之俊先生、白琳先生、车
荣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伟峰先生、秦致先生、王
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
等,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董事候
选人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
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伟峰                   秦   致                  王志成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