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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讯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致)2021-04-02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
席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政策、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会计政策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续聘公司 2020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免于发出要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 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议事
规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了讨论,并广泛搜寻合格的相关人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
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事项
    1、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秦   致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