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
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政策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
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非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
盈利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
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伟峰 秦 致 王志成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