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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讯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1-10-28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99号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2日止《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
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
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
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6月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鉴证报告第2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6月2日止)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
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17号《关于同意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万融技
        术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陆卫东、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薛小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良丰、李雪梅、梁兴禄、陈暹
        存、广东新惠咨询有限公司 14 位认购人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4,001,100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11.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252,606.00元。扣
        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8,542,526.06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710,079.94 元,扣除其他尚未划转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743,397.26 元(其
        中: 保荐费用 1,000,000.00 元、律师费用 900,000.00 元、审计费用 660,377.36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141,509.43 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1,510.4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2,966,682.6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7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说明第1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文号
        号                                                     金投入金额

         1       运营中台建设项目                 20,410.37      15,387.36   2020-440106-64-03-071623

         2       企业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18,167.02      13,696.10   2020-440106-64-03-071617

                 彩讯云业务产品线研发
         3                                        22,811.55      17,197.60   2020-440106-64-03-071605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3,015.61

                         合计                     65,388.94      49,296.67



三、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128.59 万元,截至 2021
       年6 月 2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67.15万
       元, 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券商保荐费                                                             100.00

             2          律师费                                                                    63.00

             3          登记费                                                                     4.15

                                        合计                                                   167.15

       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67.15万元(不含
       税)。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公司无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67.15 万元(不含税)。




                                               专项说明第2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专项说明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