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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5-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讯股份”、“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1 年度,中金公司对彩讯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彩讯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石晏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冠蕾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无。保荐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文件进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行了事后审阅。
                                                 无。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文件进行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了事后审阅。
                                                 无。保荐机构对公司监事会文件进行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了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4 月 27 日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
                                            容为创业板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行为
                                            规范,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
                                            等相关内容,来帮助参与培训人员理
                                            解前述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依法承当赔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未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不变更澜天信创投资目的的承
                                            是                     不适用
诺公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金公司出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
                                   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
                                   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
项及整改情况
                                   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金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
                                   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 号),


                                        3
                           因中金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
                           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
                           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
                           规定。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
                           监管措施。
                           3.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
                           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
                           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 号),因中金公司在保
                           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
                           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
                           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
                           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
                           定。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
                           理措施。
                           就前述监管措施,中金公司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
                           报告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全文结束)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徐石晏                       任冠蕾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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