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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0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
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国忠                   刘诚明                  朱宏伟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