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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4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并审议本次年报相关事项,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3,278,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扬帆新材                     股票代码                3006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樊相东                                   樊相东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
办公地址
                               厦五楼                                   五楼
传真                           0571-87663663                            0571-87663663
电话                           0571-87663663                            0571-87663663
电子信箱                       yfxc@shoufuchem.com                      yfxc@shoufu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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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公司是从事光引发剂和巯基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
光引发剂、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等,是全球光引发剂及巯基化合物主要生产供应商之一。




    光引发剂主要用于光固化材料中,而光固化材料(UV 涂料、UV 油墨、UV 胶粘剂等)广泛应用于 PCB
电路板、微电子加工、造纸、显示、家用电器、木器加工、家庭装修、汽车、印刷、机械、3D 打印、体
育运动产业、生物医学、光纤通讯等行业;公司的主要光引发剂产品包括 907、369、TPO、184、ITX、
BMS 等。光引发剂 907、ITX、BMS 等产品拥有全产业链生产优势,其中 907 占据了全球 60%以上的市场
份额。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目前主要以中间体状态用于医药和农药制造。公司目前可生产的含硫化合物共
计十个大类,500 多个品种,是国内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品种最全的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研发、生产及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的光引发剂与巯基化合物产品获得利润。公司的光引发剂产
品为标准化生产,各道工序都有严格的流程标准,充分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巯基化合物产品则多是根据客
户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研发、生产相应中间体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的光引发剂 907 等产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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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原料的生产到成品的销售,全流程自主管控,以全产业链优势保证了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产品质量。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模式无重大变化,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通用性化工原材料的采购。公司产
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通用型化工原料,市场上较为容易取得。公司一般根据当前市场价格,选取两家
以上供应商询价,再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产品质量等综合因素选取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之后双方签订合
同完成采购。公司定期会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第二种为定向采购,即根据客户要求从指定供应
商或客户采购,根据指定供应商或客户的报价情况,公司综合测算产品成本,并对客户提出产品报价,双
方确定最终产品售价后进行指定原材料采购。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包括:第一,针对稳定客户,根据客户合同要求及采购习惯定期进行
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生产方式为连续生产;第二,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产品由于具有品种多、单次订
单数量少、毛利高的特点,会出现非连续生产,公司生产的巯基化合物种类众多,可根据不同客户要求找
出同质化步骤或同类型产品,安排穿插式生产,就单一产品而言存在非连续生产,但从整体产品系列而言
每个车间及设备利用效率均较高。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实施统一管理,全资子公司寿尔福贸易统一对外洽谈、统一对外报价、统一客户
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产品由寿尔福贸易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对外销售,部分由扬帆新材及子公
司江西仁明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对外销售。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

    (1)直销模式:公司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多与采购量大的客户签订定期合约。

    (2)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分为三种,第一为公司根据订单直接将货物发送至经销商,由经销商
对外进行销售;第二为终端客户指定经销商采购,即公司商品销售时向经销商开具发票,但产品直接运达
终端客户处;第三为公司作为终端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向终端客户指定经销商销售,子公司江西仁明较多
产品涉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对产品质量和生产环节的管控较为严格,因此经销商在销售产品前,
会由终端客户至江西仁明对工厂进行审核,主要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审核以保证原料品质;操作流程审核
以保证操作记录与生产工艺规程一致;检测水平审核即审核不合格产品控制手段;计量器具审核以保证测
量的准确性;仓库存放条件出入库审核以保证产成品的安全存放;环境及安全体系认证等,审核通过后方
由终端客户指定的经销商进行产品销售,并由公司将产品直接发货至终端客户处。

    (3)定制化模式。由于中间体行业技术密集度高、环节冗长,为提升盈利,跨国化工企业逐渐将研
发、生产阶段的某几个环节委托给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企业,从而产生
了定制生产模式,实现了该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专业化分工。在定制生产模式下,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的业
务要求,将其需要的中间产品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生产厂商,接受委托的生产厂商按客户指定的特定产品
标准进行生产,完工产品销售给委托客户,采用此种销售模式的主要针对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的销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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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保持常规销售模式的前提下比较重视定制销售模式。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宏观政策推动

    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发布了 2017 年第 1 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增材制造多次被提及;在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变化,咨询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网上征求全
社会意见等方式下,《目录》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5 大领域 8 个产业,并进一步细化到了 40 个重点方
向下的 174 个子方向、近 4000 项细分产品和服务。其中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他功能材料、植介入生
物医用材料及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等方面多次提及了增材制造(3D 打印)。国家对公司下游市场的扶持将
进一步刺激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此外,2017 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也对公
司所处行业进行了鼓励和支持。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指导下得到加快发展。

    2、环保政策趋紧

    2017 年国家环保持续的高压态势,让不少中小化工企业陷入关停和整顿的同时,也成为了企业升级的
契机。一方面,许多环保意识不到位、环保工作存在不足的企业被要求停业整改,引发市场产品供应不足,
带动了产品价格提高和毛利的上升。另一方面,环保高压新常态下,公司将进一步狠抓环保工作,对相关
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来自我约束,推动自我管理的不断升级。



    (四)公司所处行业分析

    在精细化工行业中,光引发剂的发展依赖于光固化技术的发展。随着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
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迅速拓展。从最初的印刷板材制造发展到光电子、信息和通信产业中。光固化材料
的持续发展为光引发剂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需求增长源头。

    而巯基化合物产品,是一个小众的精细化工领域,需要企业具备特殊的生产技术和全面的工艺研发技
能,有着较高的技术门槛。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材料、医药、农药、橡塑助剂等高新技术领域,市场前
景广阔。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国际市场上看,报告期内光引发剂行业虽然依旧是以巴斯夫、IGM Resins 等大型跨国企业为主的垄
断局面,但国外光引发剂行业的产能未见有效扩大。主要原因有:

    (1)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产业链齐全,导致光引发剂的终端应用市场,如手机、家电、电路板、电
子元器件等行业由国外向中国等新兴国家转移;

    (2)国外整体实体经济的长期低迷不振,高技术产业发展趋缓;

    (3)光引发剂企业并购风波给研发体系带来动荡;

    (4)关键产品的化合物专利到期,中国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迅速提高,研发能力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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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而言,国内光引发剂生产企业经过十多年激烈的市场竞争,集中趋势日益明显。根据辐射固化专
业委员会的统计,2011 年光引发剂企业已经集中至 17 家,2013 年 13 家,2014 年久日化学收购常州华钛
后,集中趋势愈发明显。目前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久日化学、强力新材、北京英力(已被 IGM Resins
收购)等。未来,伴随国内对化工企业环保要求的逐步严格、下游应用领域向更高精尖端发展,国内行业
不排除进一步集中的可能。在巯基化合物领域,公司市场份额较为稳定,主要竞争对手为日本住友精化,
国内竞争对手规模相对较小,尚未构成明显竞争关系。

    2、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1)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4 年至 2016 年,国内光引发剂产量呈现较快增长。




注: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尚未公布 2017 年数据



    其增长一方面依赖国内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的行业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得益于光引发剂下游
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需求量持续增加。

    从公司层面看,主打产品 907 产量在国内占据超过 7 成的份额,验证了公司全产业链模式的巨大价值;
这也进一步坚定了公司扩大产能,复制 907 全产业链优势的竞争策略。

    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由于主要以中间体形态对外销售,而非最终产品,因此很难统计市场占有率情况,
公司是国内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品种最全的企业之一。

    (2)公司的市场前景

    随着环保政策的收紧和我国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被誉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绿色工业技术”的光固化
产业更是获得了更快更好的发展机遇,光固化产品和技术以高效(high efficiency)、经济(Economic)、环
境友好(Environment friendly)、适用性广(Enablity)、节能(Energy Saving)为特征,可以部分替代传统
的高 VOC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溶剂型油墨和溶剂型胶黏剂。相对于水性技术,光固化技术在各个特征上
都有显著的优势。目前光固化产品的占比 10%左右,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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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此同时,公司虽然 907 产品占国内产量超过 70%,但从整个光引发剂行业来看,占比仍然较小,有
着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其应用越发广泛,未来的市场总量必然得到进一步拓宽。

     随着医药的行业的发展,医药中间体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公司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不断
提升,前景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436,471,908.25     385,213,298.19                13.31%      384,114,97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09,672.24      60,263,766.71                 8.21%       41,753,99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615,749.14      61,148,352.27                -0.87%       41,180,003.4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49,314.03      96,126,971.76               -13.92%       72,629,538.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67              -11.94%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67              -11.94%                 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7%            23.50%                 -9.33%             17.24%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648,858,704.45     450,684,754.21                43.97%      475,962,71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3,513,235.20     278,705,670.88               102.19%      253,292,277.0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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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0,315,807.82             100,033,562.19        133,330,868.88          112,791,66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64,236.59              13,032,747.42         24,359,376.51           17,253,31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533,353.06              13,185,524.63         23,618,274.78           13,278,596.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614.27            13,380,266.59         43,777,567.45           25,114,865.7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2,431                        11,360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13,910,000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36%         36,198,000       36,198,000
                                  人                                                               冻结                     0
                                                                                                   质押                     0
SFC CO., LTD.                     境外法人            15.87%         19,566,000       19,566,000
                                                                                                   冻结                     0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5%       7,830,000        7,830,000
                                  人                                                               冻结                     0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上海诚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76%       5,868,000        5,868,000
                                  人                                                               冻结                     0

宁波益进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4.76%       5,868,000        5,868,000
限合伙)                       人                                                                  冻结                     0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4.32%       5,328,000        5,328,000
限合伙)                         人                                                                冻结                     0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8%       2,934,000        2,934,000
                                  人                                                               冻结                     0

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2.03%       2,502,000        2,502,000
金(有限合伙)                 人                                                                  冻结                     0

浙江浙科汇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1.58%       1,953,000        1,953,000
(有限合伙)                      人                                                               冻结                     0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0
杭州一通实业有限公司                                      1.58%       1,953,000        1,953,000
                                  人                                                               冻结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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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帆控股和 SFC 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环保和安全政策日趋严格和规范的影响,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价格走高;同时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持续发展扩大,推动业绩逐步增长。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 2017 年度工作
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36,471,908.25 元,同比增
长 13.31%,公司营业总成本 294,638,699.75 元,同比增长 1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09,672.24 元,同比增长 8.21%,公司认为光引发剂行业未来 3-5 年内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根据上述情
况,公司今后会继续提高光引发剂的研发和生产力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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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IPO 审核通过,成功挂牌上市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顺利登陆资本市场,这是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也是
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肯定。上市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环,是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二)继续市场拓展,业绩稳步增长

    十多年来,公司凭借优质的生产工艺,可靠的产品品质,齐全的产品门类,打造了广受国内外好评与
信任的品牌“寿尔福化学”。优良的品牌口碑为公司进一步打开了国内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与日本太
阳油墨、Abbvie Inc、IGM、大昌华嘉、兴农药业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以及江苏广信、深圳容大、乐凯科
技、久日化学、杭华油墨等国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公司在台湾、韩国、爱尔兰、英
国、荷兰和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渠道亦不断拓展。

    (三)坚持锐意创新,加大科研投入

    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仁明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的密切合
作,不断推进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先后申请取得 16 项发明专利和 25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多项成果鉴定和
奖项,尤其是开发了一系列硫酚合成的绿色工艺技术,对于提升公司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扩大公
司在技术研发上的优势,公司着手投资建设扬帆新材研发中心,目前处于图纸设计阶段和设备采购阶段。
在研发设备上,公司采购了安捷伦气相色谱、Waters 液相色谱、瑞士万通电位滴定仪、微反应器、微混合
器等设备,为技术研发团队提供了有力的硬件保障。与此同时,公司继续引进关键技术人才,不断提高研
发团队的综合实力。

    (四)严抓环保安全工作,保证工厂持续生产

    报告期内,环保政策趋严,对生产性化工企业既是压力,又创造了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公司研发部
对含硫化合物的合成的关键工艺进行了改进,减少了三废的产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和试生产;拓展了公
司的产品领域,开发了异辛硫醇、四(3-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多个脂肪族类硫醇产品及其绿色合成
工艺,目前正在中试和试生产;积极推进先进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并引进先进的设备,如微混合器、微通
道反应器等。相关方面的投入还在进一步增大,在这种形势下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势也日益明显,公司认
为环保方面整个趋紧的形势下对我们先进入者和比较重视环保的企业来说反而筑造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五)推进股权激励,优化人才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持续优化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为公
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已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17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327.8 万股,该部分股票已完成上市。

    (六)新老逐步交班,工作平稳过度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完成新老交接。新董事长樊彬拥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制药)专业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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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士学位和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学位,且在化工行业历练了近十五年,有着扎实的专业
功底和深刻的行业洞见。而履新的总经理李耀土则拥有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工作逾十年,
管理经验丰富,熟悉资本市场,长于资本运作。核心领导层的能力互补将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经营
管理的专业化,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含硫光引发剂        161,279,581.73   163,194,259.86       29.43%           -1.17%          1.85%         -2.1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最新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
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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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
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
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287,967.57 元,
减少“营业外收入”287,967.57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24,694.32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4,694.32 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
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
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2017/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1,425,273.66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1,425,273.66 元;对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
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68,066.21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68,066.21 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