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一2019-02-0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一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林倩、贺宏博、廖继华等 9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23,578,000 股变更为 123,558,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23,578,000 元变更为 123,558,000 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57.8 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55.8 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57.8 万股,公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55.8 万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357.8 万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355.8 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