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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苏为科)2019-03-2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苏为科)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18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
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
建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投反对
   姓名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票次数)

  苏为科      7           7         0             否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出席 1 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括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2018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意见
   22 日      十六次会议
                              6、关于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
                              见
                              7、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包括如下事项:
   25 日      十七次会议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包括如下议案:
   6日     十八次会议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包括如下事项:
2018 年 8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3 日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包括如下议案:
   5日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括如下事项:
2018 年 11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 日   二十二次会议    候选人的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在 2018 年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1、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查提
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2018 年度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提名樊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樊培仁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李耀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提名樊相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陶礼
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张福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黄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长期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现状,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调研,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2018 年度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经营规划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运用自身
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在履职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
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同时也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规范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
提高。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
人已于 2018 年 12 月份换届离任,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苏为科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