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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9-25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1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0.0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60.00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
用、保荐费用 3,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26,560.00 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
425.00 万元(含税)、律师费 498.00 万元(含税)、审计验资费 993.00 万元(含
税)、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 41.00 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24,60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1493
号)。

    二、募资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已注销)、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产品            账户类别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07066254         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中
司滨江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09517015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注销
司文创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72700000428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注 1)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注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00t/a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1672700000428)”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变更,已于2018年12月17日注销(公告编号:2018-092)。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29,000t/a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951701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账号:3301040160009517015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5,000t/a 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29,000t/a 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
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九江彭泽县工业园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
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
资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19 年 9 月 24 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                                                    19,563.00
加: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                                         1,250.49
减:银行手续费                                                            0.10
募集资金专户可使用额                                              20,813.39
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额                                              20,813.3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截止 2019 年 9 月份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19,563.00 万元及理财产品收益和利
息收入 1,250.49 万元均已使用完毕。目前,29,000t/a 光引发剂、医药中间体项目
未实施完毕,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支付,项目进展情况请关注后续相关
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取完毕,且该募集资金
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文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
正常使用状态。

    四、备查文件

    1、银行账户销户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