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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

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

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

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

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

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

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

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

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 审计及咨询、国际

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

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

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 2003 年

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 125 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

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中汇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 1,389 人,合
伙人数量 6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77 人,近一年增加了 64 人。从事过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 403 人。

    3、业务信息

    中汇 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60,5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1,92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31 万元,净资产金额 8,746 万元。2018 年共承办 62 家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 53.41 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 6,816 万元。中汇具备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章祥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 2009 年 3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1 年审计经验,主要

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盛洋科技(603703)、康隆

达(603665)、诚邦股份(603316)、旭升股份(603305)、中大力德(002896)、

继峰股份(603997)、集智股份(300553)、横河模具(300539)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1994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

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5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迪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7 年审计经验,主要

              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主导和参与了盛洋科技

              (603703)重大资产并购重组项目;扬帆新材(300637)、京华激光(603607)、迦南

              科技(300412)、集智股份(300553)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 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 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序   监管处                                                               处理处   处理处罚     是否影响
               处理处罚对象     处理处罚决定文号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号   罚类型                                                               罚机关   日期         目前执业
                                                   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行政监    所(特殊普通合   委员会北京证监局                          北京证   2017 年 12
1                                                  册会计师罗毅彪、涂娟                         否
     管措施    伙)、罗毅彪、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监局     月7日
                                                   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涂娟珍           书[2017]156号
                                                   的决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行政处    所(特殊普通合   委员会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   2019 年 12
2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否
     罚        伙)、蒋建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局     月 30 日
               吴成航、吴星光   [2019]8号


                  项目合伙人章祥及签字会计师谭迪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照中国会计师独

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独立,具备较

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照中国会计师独

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独立,具备较

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4、董事会审计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

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