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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0 年 7 月 7 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279,49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34,750,130 股的 0.12%。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