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7 月 7 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李红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5 名激励对象解锁条件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条
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