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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号,以下简称“《通知》”),因工作人员疏忽,上

述《通知》中,会议审议的议案顺序未与提案编码保持一致,且“附件 1: 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的投票代码未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新版代码,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

投票,现更正如下:

   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顺序的更正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其中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其中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对网络投票代码的更正:

   更正前: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37”,投票简称为“扬帆投票”。

   更正后: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37”,投票简称为“扬帆投票”。

   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

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

    9、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其中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

    3、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项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9.00
         案
 10.00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3:00-14:0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 3);传真与信函请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

午 11:30 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

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310000( 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

0571-87663663,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樊相东

    电话:0571-87663663

    传真:0571-8766366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到两小时,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37”,投票简称为“扬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的浙江扬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表决指令中)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

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备注          表决指令

                                                         该列打
序号                          提案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00                                                     √
          的议案

10.00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1:3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7663663)到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