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或“公司”)为加强
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指扬帆新材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
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尔福贸易”)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控股”)发生房屋租赁业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115 万元,2021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068,136.30 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樊培仁、樊彬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寿尔福贸易与扬帆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止披露日已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 参考市场
扬帆控股 房屋租赁 1,150,000.00 256,212.86 1,068,136.30
租房 价格
注:预计金额包括房租、水电和物业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 关联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
交易 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人
类别 内容 业务比例 差异
2021 年 4 月 23 日;巨
向关 潮资讯网; 关于 2021
扬帆 房屋
联方 1,068,136.30 1,500,000.00 100% 431,863.7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控股 租赁
租房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樊培仁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
对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大的高科技产业及其产品进行风险投资,实业投资、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服务:品牌策划(涉及专项审批的
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与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
制毒品)、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场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
街道江南大道 518 号 2021 室)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 506 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扬帆控股总资产 31,942.97
万元,净资产 8,450.0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11.48 万元,净利润 386.29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扬帆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上市公司 23.69%的股权,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扬帆控股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
系其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寿尔福贸易与扬帆控股签署了《租赁合同》,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预计房屋
租赁费(不含税价)748,072 元(不包括物业和水电费),合同签署日生效,生
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其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
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公允性和公司实际经营活
动,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 2022 年度经营计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扬帆新材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扬帆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