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苏为科)2023-04-26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苏为科)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
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
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
建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投反对
姓名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票次数)
苏为科 4 4 0 否 0
二、发表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2/4/22
第二次会议 5、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8/23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熟悉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主要职责,对任职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
行了评估,认为在任的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
的工作。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
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勤勉尽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战略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本人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跟踪
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现状,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调研,对于公司对外投资事
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积极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 年度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
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完成 2022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在履职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
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同时也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规范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
提高。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苏为科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