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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信电子: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4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弘信电子                  股票代码                      3006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钦                                  贺雅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办公地址
                                  号之 2(1#厂房 3 楼)                   号之 2(1#厂房 3 楼)

传真                                           0592-3155777                            0592-3155777

电话                                           0592-3160382                            0592-3160382

电子信箱                                    hxdzstock@fpc98.com                     hxdzstock@fpc98.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印制电路板(PCB)为电子产品组装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的印制
       板。PCB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主要起到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作用,素有“电子产品之母”
       之称。按柔软度划分,PCB可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俗称“硬板”)、柔性印制电路板(FPC,俗称“软
       板”)和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或称“软硬结合板”)。 FPC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
       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电路板。作为PCB的一种重要类别,FPC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
       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的优势,更符合下游行业中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发
       展趋势,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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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专业从事FPC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新型仪表元器件、材料
(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它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公司是FPC业界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经过10多年的
成长和运营,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综合实力位居一流水平的知名FPC制造企
业。 公司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
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完备,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
QC080000(RoHS)有害物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认证。 公司秉承“诚信、卓越、合作、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良好的品质、合理的价格、
优质的服务为根本,以不断超越自我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凭借技术、产品
质量、供货效率等优势,与深天马、京东方、群创光电、欧菲光、比亚迪、业成、联想、美图等国内外知
名的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触摸屏、手机、平板电脑等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VR镜头、LENS的研发、制造及销
售。经过7年的不断深耕细作、沉淀,其背光模组产品中最核心的导光板模具开发、成型薄化、光学系统设
计、微结构的精密加工、notch产品开发设计等关键技术在行业中领先。目前主攻产品为手机背光源模组,
终端应用于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畅销型智能移动设备,主要客户有天马、欧菲光、深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电路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软硬结合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各
种类型的软硬结合板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汽车等智能终端等领域,主要客户有欧菲光、信利、实
盈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严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备选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服务、规模、交货能力以及价格进行综合
考评。公司原材料采购下单由微软ERP系统自动生成。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ERP系统根据内部生产
表设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自动将数据分解后送至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上游供应商下单。目前采购部门
人员配备完善,工作职责定位清晰。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建立在双方信任和紧密合作的前提下,公司要求
某些特定材料的供应商建设HUB仓制度(即原材料预先存放在公司的仓库,领用材料时才视同提货)。公
司通过订单系统将建立HUB仓制度的原材料的日存货数据每日整理提交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则根据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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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剩余的材料数量下达发货指令。HUB仓制度在采购流程上与普通采购流程无大差别,但在生产中更加有
利于公司原材料提用和生产顺利进行。目前,采用HUB仓模式的主要是主材FCCL、屏蔽膜、化学品和部分
通用元器件的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下单流程




    2、生产模式
    由行业特性决定,FPC产品针对性明显,某种样式的FPC产品特定用于客户对应的某种电子产品。该行
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采用按客户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或设计方案进行产品设计,再
通过小规模试产制作样品,待样品技术参数通过客户检验后再进行批量生产的生产模式。 首先,设计部门
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电路布局图进行产品设计,并生产小批量样品供客户检验。客户检验合格后,
生产部以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具体订单安排生产。最后,产品质量经过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安排物
流交货。
    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难以对未来的下游厂商需求情况进行预判和提前生产,但订单生产也能有效避免
公司自行制定生产计划可能带来的盲目库存。公司有规划地制定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可以降低库存积
压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还最大限度控制了原材料库存,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降低了
仓储物流投入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现阶段通过与客户面对面商谈的形式进行销售,未采取代理商模式。一方面该模式可以了解客户
真实需求,减少信息流通摩擦,做到更好地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服务;另一方面,该模式剔除了代理商等
中间环节,使公司产品具有更大的让利空间,更具性价比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由行业特性决定,客户订单和产品发货均具有非常高的即时性,多数电子产品生产商要求在数天内交
货,公司会统筹安排客户订单,按日发货。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行业为电子制造业,位于消费电
子产业链的中上游。 相比传统的刚性印制电路板(PCB),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且可弯折的FPC
更能迎合下游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因此近年来FPC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为移动通讯领域,但随着各行业对电路板的智能、轻薄要求的提升,公司目
标市场正扩大至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控设备、智能安防、清洁能源、航空航天
和军工产品等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等优势,多年来一直与联想、京东方、天马、
欧菲光、群创光电等国内外优秀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制造商
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厂商间接向华为、OPPO、
VIVO、小米等国内知名智能手机制造商供货,得到了终端品牌的一致认可。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FPC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类产品的电
气性能、精密度等技术指标均达到了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IPC)的标准,并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
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公司未来的主营业
务将围绕高精密度、高难度FPC的研发和制造展开,提升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提高在FPC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第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中,公司2013
年至2015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FPC制造企业的第一位。2016年东山精密收购美资FPC制造商MLEX,成
为本土最大的FPC制造企业,但本公司仍处于国内FPC行业前二名,是本土FPC领军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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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公司成长迅速,利用公司自身优势和优良的产业环境,不断缩小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目前,
公司已与多家台湾FPC制造商形成竞争关系,逐步迈向国际市场。未来公司将依托于严格的管理制度、有
效的成本把控、领先的研发技术等优势,从管理、经营、技术各个角度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477,512,181.74     1,048,154,859.43               40.96%          937,439,92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283,162.44       45,368,122.51                59.33%           34,890,24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51,011.68       35,225,181.86                -56.99%          28,253,132.3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962,983.61       59,841,872.73               142.24%           20,933,765.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0.58               34.48%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0.58               34.48%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5%             10.04%                  2.81%                    8.26%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1,671,906,434.25     1,526,470,848.03                9.53%     1,247,986,19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2,849,408.44      471,023,854.12                 8.88%          432,675,731.6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60,469,269.16      466,442,206.80         420,976,932.70        229,623,77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07,493.31      20,685,151.22           8,362,767.87         25,027,75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119,475.09      11,356,666.41           3,449,300.29        -16,774,430.1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8,882.74    -103,884,651.83          74,165,450.34        147,923,3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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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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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9,322                            11,380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弘信创业工场
                 境内非国有
投资集团股份                              30.45%         31,667,220                  31,667,220 质押             23,635,000
                 法人
有限公司

上海金融发展
                 境内非国有
投资基金(有限                             9.09%          9,453,990                   9,453,990
                 法人
合伙)

国泰君安创新
                 国有法人                  5.89%          6,123,286                   6,123,286
投资有限公司

张洪             境内自然人                4.16%          4,331,184                   4,331,184

邱葵             境内自然人                4.16%          4,331,184                   4,331,184

王毅             境内自然人                4.03%          4,194,606                   4,194,606

李毅峰           境内自然人                4.03%          4,194,606                   4,194,606

深圳市达晨创
                 境内非国有
泰股权投资企                               2.97%          3,086,226                   3,086,226
              法人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
                 境内非国有
恒股权投资企                               2.84%          2,956,902                   2,956,902
              法人
业(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国有法人                      2.50%          2,600,000                   2,600,000
持一户

                              上述股东中,邱葵女士、王毅先生为夫妻关系;张洪女士、李毅峰先生为夫妻关系;深圳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
动的说明                      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之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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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
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751.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33%。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在于:
    1、2017年下半年,随着苹果 Iphone X、三星 S8 等新机型的推出,智能手机加速从普通屏向全面屏
转换。公司下游客户基本为国产手机供应链,主要采取跟随苹果、三星的策略。苹果、三星主推全面屏机
型后,国产手机厂商大幅削减了原有的普通屏订单,而由于技术储备不足及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客户新的
全面屏订单释放大幅滞后于预期,导致公司第四季度的收入大幅降低。
    2、2017下半年,下游客户基于上半年大幅增长的市场情况,对下半年的预期较为乐观,所以要求公司
确保产能匹配其需求。因此,应客户要求,公司在 2017 年下半年通过增购设备、储备人员,提前做好了
产能准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但全面屏切换导致行业非但没有延续上半年高增长,反而大量订单
取消、推后,使得公司本报告期无法有效消化固定成本,造成短期内净利润的较大幅度下降。
    3、因手机及车载产品对电容等元器件需求旺盛,导致市场供求关系短期内出现改变,部分渠道商借机
囤货哄抬价格。2017 年下半年以来,上游元器件,特别是电容价格剧烈上涨,部分涨幅甚至超二、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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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此一项公司的原材料成本上升了数百万元。
      4、为顺应市场发展及提高公司长期竞争优势,公司加大了针对 OLED 屏的微细线路超薄板、针对全
面屏的屏下指纹识别板、针对智能汽车电子用车载板、针对异形结构全面屏背光板、针对高像素摄像头模
组用软硬结合板等诸多项目的研发,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两千多万元。
      综合上述原因,2017年公司全年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报告期具体分产品的经营情况如下:
      1、FPC业务经营概述:
      2017上半年,公司对外积极开拓市场,对内强化成本管控,加快技术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单
月产值屡创新高,公司上半年产值为历史以来的最高水平。2017年下半年,受国产手机全面屏订单切换的
影响,公司订单下滑,导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客户方面,2017年,公司在欧菲科技触控事业群供应商品质评比中评为“A级”供应商,深获客户好
评。研发方面,针对公司智能制造的发展规划,公司重点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机械臂的导入及MES等系统的
开发及完善,有效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及信息化水平。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车载FPC
产品的开发,为公司产品进入车载领域打下良好的基础。
      2、背光模组业务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弘汉光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弘汉光电通过对内部管理的提升以及新技术的开发,从而使制造能力实现稳步提升。客户方面,弘汉光电
2017年第一季度获天马集团“品质专项奖励”且被评为天马集团“A”级供应商,来自天马、深超、欧菲
科技订单大幅上扬。研发方面,完成背光模组产品最核心的导光板技术持续创新突破:实现超薄一模两穴
等领先技术的开发;实现异形导光板/圆孔导光板技术能力的突破,并赢得行业大客户充分认可,为未来持
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3、软硬结合板业务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亏损额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弘信华印之前产品主要用
于指纹识别模组,2017重点开拓摄像头模组用软硬结合板,由于客户端对高像素摄像头模组用软硬结合板
平整度要求高,而弘信华印技术储备不足,且生产管理团队经验尚缺,出现大量贴装完元器件后的产品报
废状况,导致亏损增加。现通过自身技术、管理整改及控股母公司弘信电子派出技术研发管理团队协助,
该状况已得到有效遏制。报告期内,弘信华印完成电磁膜工序的自动化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手机双摄像头
软硬结合板工艺、二阶埋盲孔板工艺、十层软硬结合板工艺等关键技术及工艺的开发,为公司新产品的开
发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弘信华印正在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除巩固原有大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外,目
前公司正着力推进重点新客户的开发。管理及技术的提升,客户业务结构的优化,弘信华印报告期内经营
效果不佳的情况正在迅速改变,公司有望迎来重新成长的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FPC                 913,856,556.05   116,698,392.68           12.77%           13.07%         -6.34%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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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结合板(多
                  107,686,794.19   -17,714,221.25       -16.45%         42.97%        -346.93%     -25.97%
层板)

背光板            445,202,861.64   82,305,354.02        18.49%         195.57%        627.02%      10.9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
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0.96%,主要由于子公司弘汉光电的背光板业务收入大幅
增长;营业成本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3.76%,系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
较上一年度增长了59.3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确认大额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等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
附加”项目。该政策变更事项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时点开始执行。根据规定中
内容六、关于衔接规定指示,对于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
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
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各列报项目因《规定》
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2016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有鉴于此,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不涉
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事项。
    2、2017年5月10日,国家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应当在自2017年6月12日起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有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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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
    1、2017年6月,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北弘信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2月,本公司的子公司弘汉光电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弘汉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17年9月,本公司的子公司湖北弘信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荆门弘毅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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