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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信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8-09-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弘信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小琛                 联系电话:0591-3828171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斌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小琛、王成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核查三会召开
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
查;网络搜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注 1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



                                      1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表等相关文件;查阅互动
易、深交所等网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账簿、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
金往来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使用完毕并于 2017 年注销募集资金
账户。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一季报、半年报等相关文件;网络搜索行业信息、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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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作出的承诺函、公司定期报告等有关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红相关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
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注 1:本所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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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琛     李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