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11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弘汉”)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银行”)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87)。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厦门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为厦门弘汉向厦门银行提
供最高 2,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厦门弘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未要求厦门弘汉提供反担保。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 2,000 万;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因汇
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影响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
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9,55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7.53%,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