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2018-11-1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
我们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关于与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厦
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 就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
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设的产业园区事业部配备专业团队专门从事
园区建设工作,可以弥补公司相关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的缺陷,能有效促进整个项目建
设的成本控制、建设周期及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关于与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厦门弘信产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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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翁君奕: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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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相华: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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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君: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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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平: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