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14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董事同意,由董事李毅峰主持。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 15:00。
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1 人,所持股份 40,575,1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5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所持股份 32,482,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10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092,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7 人,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1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 6 人,所持股份 1,072,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39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575,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桑建、温定雄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