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14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华印”)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了《担保书》,公司为弘信华印与海通恒信的融租
租赁业务项下弘信华印对海通恒信所负债务(包括租金、利息、留购款等全部因
素项目合计人民币 2986.33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弘信华印的高管股东钱小进、黎军根据其持有弘信华印的股份比例为弘
信华印向公司提供相应比例的无限连带反担保责任。
三、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弘信华印对海通恒信所负债务(包括租金、利息、留购款等全
部因素项目合计人民币 2986.33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
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海通恒信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
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5、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2,55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3.36%,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担保书》;
2、《反担保保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