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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及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部分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0,313,428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8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22,368,989.24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 17,197,662.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05,171,326.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3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28,331.45         25,397.60

  2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21,159.40         18,409.87

  3              FPC 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7,440.80          7,429.43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77,931.65         72,236.90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6 日召
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厦门市翔
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 23 号 A-14 栋变更至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业区春风西路 4 号弘信移动互联创业园 2 号楼第 2 层、第 3 层。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2 月 1 日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7,200.00 万元变更用于新项
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

       (二)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7,781,182.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218,817.78 元。上述资金到资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8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通过控股子公司
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弘毅”)等实施的募投项目,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       62,394.47      30,000.00

 2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   19,223.61      1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 计                                98,618.08           57,000.00


       二、本次结项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变更后拟                   利息、理
开户                                                              实际累计                   节余金
              开户行          项目      集资金净      投入募集                   财收益
主体                                                              投入金额                     额
                                            额        资金净额                     等
                           翔安工厂挠
          中国农业银行股
弘信                       性印制电路
          份有限公司厦门                24,792.95     24,792.95   24,421.33         509.54    881.15
电子                       板技改及扩
          湖里支行
                           产项目
                           电子元器件
弘信      兴业银行股份有   表面贴装智
                                        17,971.59     10,771.59   10,609.59         766.84    928.84
电子      限公司厦门分行   能化生产线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FPC 前瞻性
弘信
          限公司厦门翔安   技术研发项    7,252.55      7,252.55       7,375.36      192.23     69.42
电子
          支行             目
弘信      中国工商银行厦   补充流动资
                                        20,500.04     20,500.04   20,523.44          24.81        1.41
电子      门翔安支行       金
                  合计                  70,517.13     63,317.13   62,929.72      1,493.41    1,880.82

       2、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                                    拟投入募集     实际累计投       理财、利
             银行名称         项目                                                      节余资金
主体                                    资金净额       入金额           息收益
弘信      兴业银行股份有   荆门弘信柔
                                                                           527.36                 9.69
电子      限公司厦门分行   性电子智能
          平安银行股份有   制造产业园     29,592.33       29,769.91
荆门
          限公司厦门分行   一期工程项                                       87.39             427.48
弘毅
          营业部           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弘信                       偿还银行贷
          限公司厦门翔安                16,767.92   16,796.03    28.17        0.07
电子                       款
          支行
                 合计                   46,360.26   46,565.94   642.92      437.24



       (二)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
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管理,优化项目环节、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投
入。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共计 2,318.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审批和批准流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
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
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减少
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信电子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