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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信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规定,现就弘信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0,313,42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8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22,368,989.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7,197,662.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05,171,326.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3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1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28,331.45         25,397.60
 2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21,159.40         18,409.87
 3              FPC 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7,440.80          7,429.43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77,931.65         72,236.90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
目”实施地点从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 23 号 A-14 栋变更
至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风西路 4 号弘信移动互联创业园 2 号
楼第 2 层、第 3 层。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将“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7,200.00 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
设二期项目”。

       (二)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文)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7,781,182.2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218,817.78 元。上述资金到资情况已由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84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通过控股子公司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荆门弘毅”)等实施的募投项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        62,394.47         30,000.00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
 2                                                    19,223.61         10,000.00
                        建设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计                             98,618.08         57,000.00


       二、本次结项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
                                       拟投入                   实际累     利息、
开户                                               拟投入                             节余金
           开户行          项目        募集资                   计投入     理财收
主体                                               募集资                               额
                                       金净额                     金额     益等
                                                   金净额
        中国农业银      翔安工厂挠
弘信    行股份有限      性印制电路
                                      24,792.95   24,792.95   24,421.33     509.54     881.15
电子    公司厦门湖      板技改及扩
        里支行          产项目
                        电子元器件
        兴业银行股
弘信                    表面贴装智
        份有限公司                    17,971.59   10,771.59   10,609.59     766.84     928.84
电子                    能化生产线
        厦门分行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
                        FPC 前瞻性
弘信    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项     7,252.55    7,252.55     7,375.36    192.23      69.42
电子    厦门翔安支
                        目
        行
        中国工商银
弘信                    补充流动资
        行厦门翔安                    20,500.04   20,500.04   20,523.44      24.81        1.41
电子                    金
        支行
              合计                    70,517.13   63,317.13   62,929.72    1,493.41   1,880.82

       2、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                                      拟投入募集        实际累计投     理财、利   节余资
            银行名称           项目
主体                                        资金净额          入金额         息收益     金
弘信      兴业银行股份有    荆门弘信柔
                                                                             527.36       9.69
电子      限公司厦门分行    性电子智能
          平安银行股份有    制造产业园       29,592.33        29,769.91
荆门
          限公司厦门分行    一期工程项                                        87.39    427.48
弘毅
              营业部            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
弘信                        偿还银行贷
          限公司厦门翔安                     16,767.92        16,796.03       28.17       0.07
电子                            款
              支行
                 合计                        46,360.26        46,565.94      642.92    437.24


                                            4
    (二)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管理,优化项目环节、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节省了
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上
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318.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信电子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弘信电子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5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   运                  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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