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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信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弘信电子
保荐代表人:洪运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相关会议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拟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拟下半年展开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受消费电子市场需     查阅公司相关财务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求放缓及其它综合     报告,了解公司业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性因素的影响,       绩亏损原因,督促
化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


                                        2
                                            司归属于母公司净     改善生产经营情
                                            利润为-4,179.98 万   况,并及时履行相
                                            元,扣除非经常性     关信息披露义务。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 净 利 润 为 -
                                            5,708.67 万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避免及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         是             不适用
确、及时的承诺
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公司关于降低劳务派遣人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董事、高管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股份增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不适用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   运                  郭振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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