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3-4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荆门弘毅”)向工商银行续贷提供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担保未要求荆门弘毅另一股东中荆(荆门)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荆门弘毅 31.1991%股权)提供反担保。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债权人应向乙方支付的
其他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3,96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6.09%,均系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