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759,812,33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 后的 732,516,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鹏鹞环保 股票代码 3006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淑芬 朱耘志 电话 0510-88560335 0510-88560335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 25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 25 办公地址 号 号 电子信箱 dsb@penyao.com.cn dsb@penyao.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2,492,280.06 883,326,899.42 4.43%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1,174,802.22 243,391,531.57 -3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 118,658,257.61 137,902,899.66 -13.9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066,282.25 -13,508,310.13 366.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21 0.3136 -32.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21 0.3136 -32.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6% 5.58% -1.8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总资产(元) 7,974,498,044.12 7,920,625,383.78 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14,725,048.93 4,254,589,234.18 1.41% 注:(1)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系去年同期出售孙公司南昌鹏鹞水务产生转让收益 10,600.50 万元所致。 (2)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系本期减少了已出售的南昌鹏鹞和岳 阳鹏鹞水务公司运营收益,以及公司投资的新型业务暂未实现盈利所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5,715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兴鹏 境内非 鹞投资 国有法 27.34% 216,702,150.00 0.00 质押 105,740,000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陈明康 1.58% 12,527,274.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王勤芳 1.40% 11,067,472.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江苏金 境内非 道生物 国有法 1.04% 8,250,000.00 0.00 质押 8,250,000 科技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胡健 0.76% 6,060,954.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陈宜萍 0.52% 4,137,080.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东方 红中证 其他 0.39% 3,084,300.00 0.00 不适用 0 东方红 红利低 波动指 数证券 投资基 金 境内自 张浩 0.37% 2,908,550.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何芳 0.26% 2,087,500.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张国琴 0.23% 1,830,075.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王春林分别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80%、2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配偶,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与陈宜萍为一致行动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陈宜萍与其他股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末,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48180721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股份 总数 792,476,982 股的 6.08%,但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张浩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908,550 股;股东何芳通 股东情况说明(如 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87,500 股。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