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9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8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61)、《鹏鹞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披露了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西宁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宁鹏鹞”)就与西宁市水
务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间特许经营合同
纠纷,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现就该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作出的
《民事判决书》(2018)青民初 40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鹏鹞环保、西宁
鹏鹞支付补偿款 12199994.43 元,及违约金(以 46199994.43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
之五计算,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即:46199994.43 元×822
天×0.0005=18988197.71 元;以 12199994.43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
2、被告西宁市水务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3、被告西宁市水务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鹏鹞环保、原告西宁鹏鹞支付律师代理费
1200000 元,保全担保费 78000 元;
4、驳回原告鹏鹞环保、西宁鹏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28799.97 元,由原告鹏鹞环保、西宁鹏鹞共同负担 28799.97 元,
由被告西宁市水务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
同负担 400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8 年 11 月 30 日,西宁鹏鹞已收到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一污、三
污特许经营终止补偿款 12199994.43 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
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为: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判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万元) 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云南国清
宜兴泉溪
环保节能 买卖合同纠 已立案 暂无 暂无
1 环保设备 10.875
科技工程 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南通大通 周口鹏鹞 2018 年 11 月
暂无 暂无
2 宝富风机 水务有限 合同纠纷 55.9371 19 日已开庭
有限公司 公司
周口鹏鹞
南通大通 2018 年 11 月
水务有限 暂无 暂无
3 宝富风机 合同纠纷 209.5352 19 日已开庭
公司(反
有限公司
诉方)
宜兴鹏鹞 怀仁县黄 已立案 暂无 暂无
4 合同纠纷 21.8964
阳光环保 河供水有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
司
江苏鹏鹞
环境工程
设计院有
限公司、
霍州煤电
宜兴鹏鹞 建设工程施 已立案 暂无 暂无
5 集团有限 159.7584
阳光环保 工合同纠纷
责任公司
有限公
司、鹏鹞
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江苏鹏鹞
环境工程
设计院有
限公司、 霍州煤电
宜兴鹏鹞 集团吕临 建设工程施 已立案 暂无 暂无
6 50.1433
阳光环保 能化有限 工合同纠纷
有限公 公司
司、鹏鹞
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宜兴泉溪 华澄环保
定作合同纠 已立案 暂无 暂无
7 环保设备 节能工程 94.6409
纷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富大 江苏鹏鹞 拟于 2018 年
同诺环境 环境工程 12 月 10 日诉 暂无 暂无
8 合同纠纷 4.8664
科技有限 设计院有 前调解
公司 限公司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有待于判决生效及
判决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本次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18)青民初 40 号。
2、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