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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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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鹏鹞环保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
尽的职责,对鹏鹞环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
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8 年 12 月 5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鹏鹞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2 月 5 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的相关内容,从公司三会运作、董监高持有股票的相关规定、董监高及股
东的行为规范等几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
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经营管理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鹏鹞环保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樊文澜(持续督导专员)和王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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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鹏鹞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经营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
助于进一步提升鹏鹞环保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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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期 2018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成栋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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