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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和《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人数计划由 8 名减至 7 名,其中非独立董
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决定提名王洪春先生、
王春林先生、蒋永军先生、TEO YI-DAR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朱和平先生、林琳女士、钱美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和平先生、林琳
女士、钱美芳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和平先
生、钱美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数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比例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淼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金章罗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淼先生、金章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陈淼先生、金章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
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洪春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
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4 年 4 月开始从事环保
水处理行业,创办宜兴县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1984 年 4 月至今历任宜兴县
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经理、宜兴市鹏鹞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洲环保执行
总裁、承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洪春先生长期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技术研发、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拥有深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曾获得首届中国青年
科技创业奖、首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技奖、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农业部及
无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江苏省环保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现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王洪春先生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80%股权,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为持
有公司 14,446.81 万股股份的控股股东。王洪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春林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 7 月开始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
1982 年至 1986 年任职宜兴建筑设备厂车间主任,1986 年至 1993 年任职宜兴县高
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负责人,1993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职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主席;2007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宜兴市鹏鹞天然保健营养素有限公
司、江苏君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春林先生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为持
有公司 14,446.81 万股股份的控股股东。王春林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蒋永军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土木
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宜兴市实验设备厂技
术员、技术科长;1997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行政部部长、业务部部长、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永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TEO YI-DAR(张毅达)先生:1971 年 8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
系统工程硕士和财经管理硕士学位,CFA。1996 年至 1997 年,任职 SGSThomson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 工程师;1997 年至 1999 年,任职 KeppelCorporation Ltd
企发部经理;1999 年至今任职 SEAVI Advent Holdings Ltd(四维安宏(亚洲)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TEO YI-DAR(张毅达)先生在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担任董事,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前述情形外,TEO YI-DAR
(张毅达)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TEO YI-DAR(张毅达)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和平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先后任职新疆财经大学财经学院助教、讲
师;1994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职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朱和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林琳女士: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
经济法学士学位。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5 月先后任职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律师;2002 年 5 月至今先后任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林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钱美芳女士: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会计学专
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先后任职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纳、助理会
计、财务科长;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3 月先后任职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
计、财务科长;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职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
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 至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
       钱美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