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
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现场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公司董事王洪春先生主持,监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洪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洪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洪春(主任委员)、朱和平、蒋永军
    2、提名委员会:钱美芳(主任委员)、林琳、王洪春
    3、审计委员会:钱美芳(主任委员)、朱和平、蒋永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和平(主任委员)、钱美芳、王春林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任职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各委员简历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洪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洪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及《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鹏鹞先生、蒋永军先生、夏淑芬女士、吴艳红女士、纪仁华
先生、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鹏鹞先生、蒋永军先生、夏淑芬女士、吴艳红女士、纪
仁华先生、周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及《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艳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艳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及《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淑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夏淑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及《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耘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耘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王洪春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
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4 年 4 月开始从事环保
水处理行业,创办宜兴县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1984 年 4 月至今历任宜兴县
高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经理、宜兴市鹏鹞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洲环保执行
总裁、承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洪春先生长期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技术研发、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拥有深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曾获得首届中国青年
科技创业奖、首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技奖、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农业部及
无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江苏省环保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现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王洪春先生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80%股权,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为持
有公司 14,446.81 万股股份的控股股东。王洪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王春林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 7 月开始从事环保水处理行业。
1982 年至 1986 年任职宜兴建筑设备厂车间主任,1986 年至 1993 年任职宜兴县高
塍建筑环保设备工业公司负责人,1993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职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主席;2007 年至今任职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宜兴市鹏鹞天然保健营养素有限公
司、江苏君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春林先生持有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20%股权,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为持
有公司 14,446.81 万股股份的控股股东。王春林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蒋永军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土木
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宜兴市实验设备厂技
术员、技术科长;1997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行政部部长、业务部部长、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永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朱和平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先后任职新疆财经大学财经学院助教、讲
师;1994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职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朱和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林琳女士: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
经济法学士学位。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5 月先后任职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律师;2002 年 5 月至今先后任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林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钱美芳女士: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会计学专
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先后任职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纳、助理会
计、财务科长;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3 月先后任职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
计、财务科长;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职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
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 至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钱美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王鹏鹞先生: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英属哥
伦比亚大学综合水处理专业硕士学位。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新加坡 TPSC PS
塑料粒子生产厂任安全工程师;2017 年 2 月至今,历任公司运营总监、行政总监。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鹏鹞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洪春先生之子。王鹏鹞
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夏淑芬女士: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化工学
院硅酸盐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 年至 1993 年在宜兴建新陶瓷厂轻质陶
分厂任职副厂长;1993 年至 1997 年在宜兴国浩瓷砖有限公司任生产工程师;1997
年至 2000 年在宜兴联合陶瓷公司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000 年 10 月至今在鹏鹞
环保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历任行政部长、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
    夏淑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吴艳红女士:197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广播电视
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 年至 1996 年在宜兴市服装厂工作;1997
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
    吴艳红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纪仁华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
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2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代表、项目经理、
水务运营部运营总监、投资发展部经理,曾多次被评为公司年度先进管理人员。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纪仁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周超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业大学
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 年至 1997 年在宜兴市建设银行工作;1997
年至 1999 年参军;2000 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采购部长、技经部长、工程
总监,曾多次被评为公司年度先进管理人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朱耘志先生: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春理工大
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先后担任公司法务专员、
董事会秘书助理;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耘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