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4-22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鹞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获悉其于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62,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1%,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9-03-07 11.889 21,500 0.00%
2019-03-08 11.675 127,600 0.03%
2019-03-11 11.492 237,900 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3-12 11.702 127,600 0.03%
CIENA
2019-03-13 11.642 296,400 0.06%
ENTERPRISE
S LIMITED 2019-03-14 11.256 325,568 0.07%
2019-04-08 11.034 771,800 0.16%
2019-03-11 10.01 570,000 0.12%
大宗交易
2019-04-19 10.6 4,783,688 1.00%
合 计 7,262,056 1.51%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来源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已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解除限售。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4),披露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减持比例为公司总
股本的 10%。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本次于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262,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55,262,056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11.5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 数 ( 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CIENA 合计持有股份 45,470,800 9.47% 38,208,744 7.96%
ENTERPRISES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70,800 9.47% 38,208,744 7.96%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
2、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
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
(2)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3)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如届时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承诺除遵守本确认函要求外,还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5)如果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果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最低减持
价格等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共持有公司股份 38,208,7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仍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