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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
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也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相关政策变更而导致的调整,根据《深交所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
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