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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和平)2019-04-2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和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在 2018 年度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 8 次,实际参加 8 次,无缺席或委
托他人出席情况。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改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18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核销资产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11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公司收购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51%股权并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的要求召
集、出席相关会议。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改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质量办 2017 年度及 2018 年一季度工作报告、2018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质量部 2018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前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多项议
案。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一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培训学习情况

    2018 年,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工作、业务发展及其他重
大事项的汇报,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环境变化,着力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趋势、
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此外,本人还时常关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通
过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
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务求客观公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并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8 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最后,感谢公司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