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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美芳)2020-04-2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美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
司运作和经营情况并获取相关背景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董事办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
沟通。会议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现场会议 8 次,无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故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问题的基础上,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2019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2019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2019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选董事、聘任财
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9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召集、出席相关会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三次,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 年度
审计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质量部 2018 年度及 2019 年一季度工作报告、2019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质量部 2019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两
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及 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重点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积极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管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本人还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和投资项目进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关
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鹏
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相关知
识,不断加深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履职期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美芳